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收费项目清单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主体 | 计费 单位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征收 方式 |
减免规定 | 收费依据 | 监督举报 电话 |
土地复垦费 | 5-20元/平方米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元 | 土地复垦义务人 | 土地不复垦或复垦验收不合格的土地复垦义务人 | 核定 征收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土地复垦费; | 《土地复垦条例》、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76号 |
0310-2339360 |
耕地开垦费 | 10-15元/平方米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元 |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 | 占用耕地的单位 | 核定 征收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耕地开垦费; |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76号 | 0310-2339360 |
土地闲置费 | 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20%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元 | 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进行建设,自批准动工建设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单位 | 用地单位 | 核定 征收 |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土地闲置费; |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76号 | 0310-2339360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元 | 住宅类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 |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 核定 征收 |
1、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一)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二)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三)、小微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76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0310-2339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