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人大政府政协

走进磁县
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磁县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0-30 10:26:00      来源:      点击: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对口有关单位:
《磁县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磁县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美化我县干线公路路域环境,依法依规对我县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进行清理,着力打造畅、洁、绿、美、安的通行环境,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河北省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36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8〕112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河北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磁县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加快建设新时代业强民富、美丽幸福新磁县为着力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协作、依法推进、分类实施原则,彻底清理我县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进一步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开展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宣传发动,依法依规推进,到2018年底前,完成对违法违规广告设施的彻底清理工作;到2019年底前,实现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零存在”。
三、清理范围
磁县县域内省管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和我县干线公路(含高速公路连接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国内和建筑控制区内以及建筑控制区以外的广告设施,包括沿线广告塔和设置在桥体、隧道洞口、跨路门架、收费站棚(亭)等广告牌匾。
四、职责分工
(一)县交通运输局是全县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建筑控制区内广告设施清理的实施主体,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依法组织实施清理工作,并负责全县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的整体推进、督导工作。
(二)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域内省管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和我县干线公路(高速公路连接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建筑控制区以及建筑控制区外范围的广告设施清理工作的实施主体,依法组织实施清理工作。
(三)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程序做好广告设施残值处理。
(四)县公安局全力维护工作秩序,对于不法广告商或拒不配合、怂恿闹访和借机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五)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工商食药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信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清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动员(2018年10月10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分类制定具体的清理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按照设置位置、产权所属、管理方式、合同约定等对负责对本辖区内广告设施分类建档。
(二)清理违法违规和到期、逾期的广告设施(2018年10月11日-12月底)。
1.对以下违法违规广告设施,由产权所有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实施主体进行清理。
(1)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用地范国内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的违法违规广告设施;
(2)建筑控制区设置的广告设施;
(3)建筑控制区外不符合规划、土地、工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的广告设施;
(4)其他违法违规广告设施。
2.对已到期和逾期的广告设施,由产权所有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实施主体进行清理。
(三)全面清理(2019年1月一11月底)。对符合法律、法规并依法审批的全县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和建筑控制区外广告设施,依据合同约定由合同双方协商清理。
(四)验收核查(2019年12月底)。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清理情况进行验收。其中,2019年1月对2018年违法违规广告设施清理情况进行验收;2019年12月对当年广告设施清理情况进行验收。对清理工作认真核查,进行“回头看”,确保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规范清理行为。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参与清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清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清理工作依法依规、文明规范。
(二)全面摸排,确保台账清晰。按照广告设施位置、性质、产权所属等进行摸排,建立“一设施一档”清晰台账,做到广告设施位置排查准确、性质类别甄别明晰、数量统计真实清楚。避免发生因摸排工作不到位导致的漏报、漏清问题。清理工作要做到清理前后有照片、清理过程有影像,确保档案资料齐全。
(三)依法依规,确保平稳推进。采取宣传动员、提前公示、通知清理、曝光清理等方式,敦促产权所有者自行清理,对需强制清理的,周密做好组织工作,整个清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注重保存视频、影像资料,保证工作规范有序,维护好现场序,减少执法冲突,防止矛盾激化。深入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借机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发布煽动信息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四)从严管控,建立健全机制。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管控,坚决杜绝清理范围内新设广告设施。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县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总召集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工商食药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信访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协调、督导广告设施清理工作。县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时限,落实责任,并保障清理工作专项经费。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定期督导,对不按本工作方案要求清理、应清未清、弄虚作假的提醒约谈、严肃问责。建立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每月15日前将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正面引导工作,广泛宣传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人民群众路域环境保护、护路爱路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为清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下载:
【打印】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