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收回磁县磁州中心卫生院闲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收回磁县磁州中心卫生院闲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磁自然资规呈〔2022〕10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收回磁县磁州中心卫生院南侧闲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4425.48平方米(折合6.64亩),完成收回程序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磁国用(2010)第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分割注销手续。
二、具体工作中,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操作运行。
特此批复。
磁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