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
财政监督检查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对单位和个人执行财税法规情况以及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事项进行检查
的活动。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涉及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
(三)《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实施财政检查。
三、实施机关
本监督检查实施机关为磁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四、办理条件
1.上级部门统一部署要求;
2.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开展;
3.社会和群众信访举报。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磁县财政局
地址:磁县磁州镇磁州路57号。
交通方式:乘坐公交车7路、6路均可到达。
六、申请材料
财政监督检查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版 |
份数 |
备注 |
1 |
上级部门部署检查相关依据 |
原件 |
纸质 |
1 |
|
2 |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或相关部门提请检查相关依据 |
原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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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和群众信访举报材料及财政受理办理相关证据依据 |
原件 |
纸质 |
1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均可由网络提交)
七、审核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审核收费
本财政监督检查事项不收费。
九、办理流程
(一)岗位职责和权限
1.制定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向社会公示被检查单位及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
2.组成检查组。每个检查组至少有2名同志组成,并由具有财政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担任组长。
3.严格按《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财监〔2007〕82号)程序和要求规范进行。信访举报事项,按信访举报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磁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办公室。
(2)网络提交。磁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科,邮箱:czjjdpjg@126.com。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三)受理
1磁县财政局财监办对单位和个人提交的拟开展监督检查依据、材料审核合法合规的,予以受理。
2.对社会和群众信访举报材料,按信访举报审核审批程序要求办理。
(四)检查和办理结果
1.对常规性和财政专项监督检查,按《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财监〔2007〕82号)及公开公示要求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2.对社会和群众信访举报事项,检查和办理结果按信访举报工作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处理。
十、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磁县财政局财监办。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310-2323719。
(二)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根据工作计划或举报投诉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依法对违反财政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3.移送责任:财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案件和其他事项,依法依纪移送其他机关处理;
4.事后管理责任:督促被检查单位按检查结论要求落实到位;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三)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财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四)追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七条;《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财政部令第69号)第二十六条;《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32号)第三十七条。
其他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五)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麒麟区人民政府或曲靖市财政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财监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一、财监办职责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负责财监办日常全面工作。
(二)副主任岗:协助主任做好绩效评价、内控内审、内部审计等日常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非税收入稽查大队长岗:1、负责主持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会计信息质量调研工作,拟定全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资料汇总、报表总结上报工作;开展内部检查以及信访案件查处工作。
2、负责起草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负责财政监督各种资料汇总、报表总结上报工作;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3、负责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使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检查过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重大事项报局领导审定。
4、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岗:按照财务会计有关制度负责做好财监办日常财务会计、出纳等相关工作,负责财监办财务收支、核算、预决算编制等工作;负责财监办人事、工资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监办各项工作业务流程
(一)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业务流程
1、业务流程描述
步骤一:方案起草
根据省、市要求,起草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依据、检查目的、检查内容和范围(业务范围和时间范围)、检查程序、检查方式、人员分工、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等,经主管局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定。
步骤二:确定检查单位、检查人员,查前培训。
按照“双随机”原则,确定检查单位、检查人员,并及时公示。
召开检查组相关人员前期培训会,介绍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对相关业务进行培训。
步骤三:开展检查。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送达检查通知书,到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实地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主要是对有关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进行检查,并核实相关问题。
步骤四:撰写检查报告。
(1)依据工作底稿,检查组起草《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做到报告内容完整、引用数据准确、观点依据充分、文本格式规范、附件资料齐全。
(2)书面征求被检查人、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检查报告。被检查人自收到书面征求意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3)检查组于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特殊情况下,经检查组长批准,提交报告的时间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4)重大事项进行复核。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使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检查过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10日内提出初步复核意见,并出具《复核意见书》。检查组认为复核意见正确的,应当按复核意见处理。检查组与复核人意见产生较大分歧的,交局长办公会裁决。
(5)检查组根据复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形成《财政检查报告》。
步骤五:整改跟踪。
根据检查要求,检查组起草《整改通知书》,报主管局领导签批后,送局办公室盖章印发。检查组正式送达被检查单位,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总后报局领导和相关部门。
步骤六:实施处罚
检查组按照复核审定后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对财政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作出应当告知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照《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23号)的规定办理。
(3)涉及案件移送的,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办理。
步骤七:资料归档。
监督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负责及时整理检查方案、检查通知、工作底稿、检查报告、检查的有关附件资料、单位整改资料,在检查工作结束后30日内完成资料归档工作。
2、风险点
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业务风险事件类型
风险类型 |
风险点 |
风险等级 |
责任主体 |
制度 流程 风险 |
1.未按时起草方案。 |
一般 |
检查组 |
2.未按时完成报告汇总。 |
一般 |
检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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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及时完成上报反馈。 |
一般 |
检查组 |
3、防控措施
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做好各步骤工作,层层把关,确保工作进度。
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业务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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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 段 |
检查组 |
组长 |
主管局领导 |
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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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业务流程
1、业务流程描述
步骤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按照省、市、县要求,确定被评价对象、范围、内容。
步骤二: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按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向被评价单位下达绩效评价通知。《绩效评价通知》明却绩效评价对象、依据、目的、时间等内容,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被评价部门或单位。
步骤三:单位自评。
项目单位开展自评,填写绩效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
步骤四:主管部门评价
项目单位自评后,报项目主管部门进行评价。
步骤五:财政评价。
项目主管部门评价后,财政综合评价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其他相关内容。
步骤六:资料归档。
在绩效评价结束后,30天内完成资料归档工作,将绩效监督有关资料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2、防控措施
对使用资金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的财政违法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
3、 财政绩效评价流程图
根据上级要求确定绩效评价对象、范围、内容 |
项目单位自评, 填写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 |
项目主管部门复评 撰写自评报告、整理相关附件 |
下发绩效评价通知书 |
评价情况报监督评价股 |
评价情况报告局领导及上级部门 |
配合市局、省厅进行绩效重点评价 |
(三)内审工作业务流程
1、流程描述
步骤一:制定检查方案
财监办根据局领导要求制定内审方案,经主管局领导审核,报局长批准。内审时限一般以上年度和本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步骤二:查前准备
(1)组成内审组
根据局领导部署组成内审组,每组至少有两人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2)送达内审通知
在实施内审前3个工作日内向被审股室发出内审通知书。在特殊情况下,事前下达内审通知书对内审效果有明显影响的,经局领导批准,在内审当时下达通知书。
步骤三:组织实施内审
(1)内审开始时,内审组应全面了解情况,确定内审重点。对预算拨款、审批事项、财政收支进行内审时,可延伸相关单位进行检查。要加强对预算管理制度、资金使用效益和被检查单位内部管理程序的检查。
(2)内审人员在实施内审当中要编制工作底稿,做到一事一稿。工作底稿由内审组履行程序后,交被内审股室相关人员签字或者被检查单位盖章。
(3)内审组组长应当对内审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实施内审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主管局长及局长报告。
步骤四:起草检查报告
(1)内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以内),内审组形成内部内审报告征求意见稿。
(2)内审组形成的报告,经内审组组长签字后,交被内审股室征求意见。被审股室收到报告之日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书的,视为无异议。内审组对有异议的问题进一步核实,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内审报告。
步骤五:上报检查报告
内审组将内审报告和被申股室书面意见或说明以及内审工作底稿一并报财监办主任审核,经主管局领导审签后,报局长。
步骤六:被申股室整改
被审股室按照局领导要求,进行及时整改到位,并于30日内将整改情况上报局领导,并抄送财监办。
步骤七:整理归档
在内审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内审资料进行梳理整理,依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卷存档。
2、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内审人员回避制度。内审组长在内审组成立时应提示内审组成员注意回避事项。内审组成员与被申股室或者内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内审组成员提出的回避申请由组长确定,内审组长提出的回避申请报局领导。
(2)内审组长应结合内审组成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内审人员的职责范围,必要时可以设立副组长,使内审更有针对性,实现内审效果最大化。
(3)内审组长向内审组成员列明内审注意事项,准备内审工作底稿和分析报告样本等必要材料。组织全体内审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和了解被内审股室基本情况;教育和提醒内审组成员在开展内审工作时忠于职守、依法监督、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做到公正、客观、规范、高效等。
(4)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内审。对被内审股室实施内审或调查、询问时,检查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内审组成员应严格按规定实施内审,将内审内容与事项予以记录和摘录。针对现场内审发现的有关问题和情况,逐项编制内审工作底稿,做到一事一稿。内审工作底稿首先由底稿编制人员、成员、组长签字,列明有关事实,并复印相关资料作为支持材料;复核人员应对编制人员底稿内容、问题描述、所附资料等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内审组所有的工作底稿进行自然连续编号,实行统一管理。
(5)与被审股室交换意见时,要有2名以上内审组成员参加,其中内审组长或者授权的内审组主要成员应当参加,被审股室主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必须参加。内审组应充分听取被审股室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工作底稿,对有分歧、争议大以及一时难以定性的问题,内审组长应组织讨论,必要时征求相关业务股室的意见。
(6)内审结束后,内审组长应及时将内审情况向主管局长、局长汇报。发现的重大问题,对被审股室提出的不同意见,需就内审相关问题进一步征求局内业务股室,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于内审认定的问题,由内审组长进行质量把关,做到取证完整充分、法律依据充分、问题定性准确。
财监办提出年度工作计划 |
主管局领导审核 |
局长审定
|
制定内审计划 |
下发内审通知书 |
组成内审组,开展内审前培训 |
存档 |
整改落实 |
下发内审结论和整改或处理意见 |
报局长审定 |
报内审组长、主管局领导审核 |
采购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
一、采购办主要职责
政府采购办公室主要负责公文处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备案管理、政府采购公告发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管理、供应商投诉处理、合同审核备案、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采购办岗位职责
采购办共设3个岗位,分别是主任岗,综合岗,监管岗,各岗位具体职责如下:
1、主任岗:负责主持采购办全面工作。
2、综合岗: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公文处理、采购合同审核备案、办内综合事务等工作。
3、监管岗:负责政府采购公告发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管理、供应商投诉处理等工作。
三、采购办各项工作业务流程
(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1、业务流程描述
步骤一:预算编制通知制发。预算股起草印发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后,综合岗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决定是否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
步骤二:政府采购预算初审。综合岗负责3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初审。在部门预算项目审核和部门预算建议计划审核过程中,重点审核预算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应纳尽纳;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编制是否完整、细化,是否符合《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要求;涉及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购置的项目预算是否经国资局审核通过;项目中政府采购金额是否小于或等于最终审定的项目预算金额;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与项目资金来源是否一致。
步骤三:政府采购预算审批。主任岗负责3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县级政府采购预算的最终审批。主要审核预算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应纳尽纳;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具体明确、合理合法。
步骤四:政府采购预算调整。采购人需要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提出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书面申请,由一级预算部门汇总上报财政部门审核。
财政部门业务主管股室会同采购办初审,涉及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购置项目还需国资局审核,综合岗负责1个工作日内提出会签意见经主任岗审签后反馈业务主管股室。
2、风险点
表1 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风险事件类型
风险类型 |
风险点 |
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