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指南

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局领导活动。包括局长、副局长出席会议、部署工作、调研考察等政务活动及其他重要活动。

2.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发文件。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县政府暨县政府办公室的请示、报告,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市有关部门的行文,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文件不予公开。

3.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的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情况。

4.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工作报告

5.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二)公开形式

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磁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专栏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对象

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分为面向全社会公开、面向所管辖单位公开、面向申请人公开等。

(五)公开程序

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一般经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特殊情况经上级有关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审核后公开。

(六)责任部门

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

可以向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申请人申请信息应当遵循“一事一申请”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磁县朝阳北大街168号;

邮政编码:0565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10-2336699;

(二)申请范围

申请人需要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办理流程

①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一是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是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是不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告知申请人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是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是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4)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

本单位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信息公开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法人

其他

组织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传真


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时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传真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收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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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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