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磁县卫生局信息公开指南

磁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及时更新。需要获得磁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磁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查阅《公开指南》,也可以到我局办公室查阅或领取。

    一、信息分类

    磁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磁县卫生健康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机构设置与职能、规划计划、法规公文、工作动态、财务信息、政府事项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磁县卫生健康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布。

     二、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磁县卫生健康局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单位

类别

公开
内容

公开
形式

公开
时限

公开
范围

公开
程序

责任
部门

详细
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经局内审核后公开等。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局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室名称。

三、公开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磁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卫生局办公室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以及各条信息的详细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时限。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申请范围

申请人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2、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登陆“磁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信箱方式发送到卫生局受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并通过卫生局联系电话告知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流程

   (1)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填写《磁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从“磁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受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对于申请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即时登记受理。

   (3)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局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申请人;

    第二、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三、不属于本机构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五、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申请人存在阅读困难或视听障碍的,本机关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4、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本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收费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公开机构

    名称:磁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磁县磁州镇磁州路1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17:30

联系电话:0310-2317601

传真:0310-2317602

    邮政编码:056500

    电子邮箱地址:cxwsj2317601@163.com.cn 

    五、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磁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磁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     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法人或其它组织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传真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     电子邮件

□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         

□     电子邮件

□         

□     自行领取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所需信息

    


所需信息

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