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磁县政府网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2、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示网站为磁县政府网,网址:http://39.96.6.242:81/

 二、本机关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1、通过政务公开栏;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3、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三、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1、主动公开信息

 信息通过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信息。

(1)主动公开范围。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行业发展,阶段性总结等。

(2)主动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自信息产生后的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受理机构

 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室;办公地址:磁县朝阳南大街69号;邮政编码:056500;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310-2322068

 4、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根据相关条例可以申请获取。

 5、公开程序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6、申请的方式

 ①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公用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②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机关违反《条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    民

 

姓    名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 编码


联系地址


 

 

法人/其他组织

 

名    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 请 时 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