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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标题: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磁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磁政办字〔2023〕17号
  • 主题分类: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
  •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磁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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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磁政办字〔2023〕17号

 

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磁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对口各单位,河北漳河经济开发区(磁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要求,科学规划全县医疗卫生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结合我县医疗卫生发展实际,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编制了《磁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实施落地见效

县卫生健康局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更加完善的卫生健康体系,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需求,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全面优化群众就医环境,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规划实施落地见效。

二、深化部门联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县卫生健康局和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共同发力,严格落实责任指标,制定部门实施方案,定期报告实施情况,构建县卫生健康局协调有力、成员单位职能发挥有效、协作配合有为的良好工作机制和局面,将美好蓝图转化为促进医疗卫生发展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推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三、强化监测评估,保障医疗卫生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县卫生健康局要通过完善规划监测评估、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机制,动态监测评估规划的实施进度,及时总结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下一步工作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附件:磁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磁县“十四五”医疗卫生

服务体系规划

 

为加强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邯政办字202319号)和《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维护和发展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为抓手,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优化结构布局,提升品质能级,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新磁县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快形成政府市场双轮驱动、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

2.平急结合,急慢并重。着眼严峻复杂形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平急结合,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平急结合和快速转换能力,提升重大疾病防控救治水平,切实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韧性。

3.统筹协调,优质均衡。充分考虑城乡发展的差异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梯次配置和智慧互联,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逐步缩小城乡差异,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县域均衡协调发展。

4.改革创新,系统整合。强化改革创新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在资源配置和投入上加大向公共卫生倾斜力度,着力提高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强化资源共享,加快构建医防融合、上下协作、医养结合、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模式。

规划目标

2025年,基本形成与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运行模式和资源配置全面实现“三个转变”,基层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人能力明显提升,特色优势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建成能够满足全县及周边区域群众健康需求的域医疗中心,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性质

健康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02

累计增长1岁

预期性

2

健康预期寿命

--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公共卫生体系

3

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

0.59

0.83

预期性

4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

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5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40.11

100

预期性

6

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发热诊室的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7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疾控中心生物安全(P2)实验室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8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6.27

6.54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2.84

3.21

预期性

10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2.19

3.59

预期性

11

每千人口药师

0.22

0.54

预期性

12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2.09

3.93

约束性

13

医护比

1:0.86

1:1.10

预期性

14

床人比卫生人员

1:1.39

1:1.60

预期性

中医药服务

15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0.52

0.62

预期性

16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

0.66

0.85

预期性

17

设置国医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比例%

80.59

100

预期性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18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0.30

4.50

预期性

19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39.00

≥60

预期性

二、总体布局与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资源主要包括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

机构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

1.医院

1县办医院

综合医院。设置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所(磁县人民医院)。

中医医院。设置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所(磁县中医院)。

专科医院。设置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二级肿瘤医院1所

2其他公立医院

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和医院医疗服务提供能力,支持鼓励将部分国有企业和部门办医院转变为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通过社会融资等方式改制为民营医疗机构。

3非公立医院

非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以及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和中医、检验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和门诊部等。

1卫生院。乡卫生院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乡卫生院,每个乡设置1所标准化的政府办卫生院。乡卫生院对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2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县城行政区划调整,在人口不足3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人口在居住小区网格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点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指导下,履行疫情防控哨点职责,开展居住小区网格健康综合服务工作。

3村卫生室。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卫生室<>卫生院所在地可不设置。村卫生室在乡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传染病报告监测等工作。

4诊所和门诊部。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门诊部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实行准入管理。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为政府主办,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卫生应急办公室、急救中心站)、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构建县城—乡(镇)—村三级疾控网络。在县城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县级以下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相关工作。加强乡(镇)、村疾控工作的硬件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功能。

2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标准化的县级妇幼保健院1个。负责为妇女、儿童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并承担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3卫生应急办公室。县卫局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内部应急管理或指定代管科室。健全涵盖各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处置工作应对及时、有效、规范处置率达60%。

4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主要包括肿瘤、精神病与心理障碍、职业病等专科疾病防治机构。设立肿瘤医院1磁县肿瘤医院)

5急救中心站)。依托县人民医院设置急救中心。建立与完善以县级医院为主体,其他各类医院为基础的医疗救治和医疗急救体系。依托11个卫生院设置临时急救站点,负责辖区内病伤人员的现场急救、转运等任务,向县级医院转诊重症病人同时,接受急救中心的指挥。

6其他机构。主要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与县人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鼓励发展康复中心、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为疾病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老年护理、康复、安宁疗护服务等,以康复医疗、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等为特色,建成至少有一所康复中心。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床位

1.床位规模。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54张,其中,医院床位数5.3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16张。

2.床位结构。按照公立医院床位比例的15%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床位。适度控制治疗床位增长,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病、重症、儿科、康复、精神、老年病等短缺领域倾斜。根据医疗机构类别和床位使用功能,实行床位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床位资源急慢分开。

3.床位使用质量。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规划编制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开放床位数超过规划编制床位数的要区分情况逐步调整规范。若县人民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增加床位。推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肿瘤医院突出增加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类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预约转诊比例,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提升床单元使用效率,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肿瘤医院平均住院日不高于8天。

人力

适应全县医疗卫生需求,合理分布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各类人才队伍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21人,注册护士达到3.59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62人。加强儿科医师、麻醉医师、药师、助产士等紧缺医技人员培养,每千人口药师达到0.54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医师达到4人、精神科注册护士不低于8.68人、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肿瘤医院各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适应社区基层首诊和家庭医生守门人要求,到202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3名,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置乡村医生或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卫生院按每万名居民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标准配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按1:1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5%。

进一步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并落实到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0.83人,每万人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达到1.75人,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70%。县妇幼保健院按每万人口1名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按照设置床位数以1:1.70确定临床人员。急救中心、县肿瘤医院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专业技术人员。

设备

1.医用设备配置。依据国家、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以全县域为单位,坚持总量控制、放管结合、严格准入、安全有效原则,采取梯度配置政策,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比重。

2.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配置。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参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大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等设施设备。

技术

1.医疗技术。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疑难疾病,拓展诊疗方法,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和诊疗效果,形成技术优势。

2.临床重点专科。以推动市区域医疗中心为统领,根据我县居民疾病谱、群众看病和患者异地就医情况,统筹考虑专科建设基础和卫生健康工作发展趋势,按照“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往前带、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均衡建、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有序跟”的新模式,分级分类开展省、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快推进县级质控中心建设,强化区域质控协同。

1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普惠性专科建设。

2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2319号)“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6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3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县级医院为基础,聚焦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综合考量县域患者外转等因素,推进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重点加强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儿科、妇产科、重症、急诊等专科防治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3.医学重点学科。着眼卫生健康发展建设需求,立足自身学科特色和学科优势,坚持医教研三位一体,遴选上报一批市级医学重点学科进行重点建设。经过12个周期的建设以五年为1个周期,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实现突破。

信息和数据

1.健康信息数据库。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进程,配合建设邯郸市卫生健康数字中心,完善全员人口、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卫生资源等数据库,并与疾病预防、妇幼健康、健康体检等数据库信息共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数据库。

2.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按照信息化建设功能指引、建设标准与规范,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肿瘤医院要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县人民医院实现率达到70%;落实《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实现二级以上医院的90项指标各级各类专科医院可根据业务情况酌情调整。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等业务信息化提供支撑。实施县域医疗远程诊室项目。

3.公共卫生信息化。实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整合各类传染病监测系统,搭建覆盖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筛查哨点等机构的传染病监测平台,建立健全突发传染病疫情预测预警信息系统,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化应用功能。

4.新兴信息技术。鼓励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5G、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丰富新兴信息技术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场景。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坚持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

三、建设强大的现代化公共卫生安全体系

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以县级医疗机构为依托,以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为网底组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工作,筑牢重大疾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标建设。按照查缺补漏、填平补齐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促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和设施设备达标,强化上级疾控机构对下级疾控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同,加强疾控中心实验室质控管理,建成集疾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库、实验室等机构为一体的设施齐全、功能先进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加强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设置,扩建改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生物安全实验室,提升标准化实验室水平,建设标准化健康驿站,全面提升全县疫情防控能力。

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1.提升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能力。建立覆盖全人群、区域协同、医防协同、联防联控、智慧化的综合监测系统和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响应机制。

2.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分级分类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和高水平救治专业技术队伍,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能力。强化部门间、区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建立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提升全县区域协同应急处置能力。

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依托磁县人民医院推进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县级医院建设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提升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监测协同,充分发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哨点”作用,依法依规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疫情信息报告责任,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构建全域监控和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

四、建设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助推邯郸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十四五”期间,在溢泉湖开发区实施县人民医院西院区建设项目,在中心城区实施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在北部新城区域实施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县人民医院院内设一座科研教学综合楼。

按照“弥补短板、提升能力、均衡布局”的思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优化乡和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十四五”期间,在讲武城镇卫生院建设一座医养康楼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在磁州中心卫生院原址五楼的基础上加盖一层办公楼面积800平方米;在岳城中心卫生院建设一座康养楼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在县中医院建设单位福利性托育服务中心,面积约1000平方米。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医育融合”新模式,开展“家、园、社、医”多元共育和多样化的托育服务

提升县域医疗综合能力

实施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以呼吸、急诊、重症等专业为重点,推动县级龙头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发展。针对外转率高的病种,确定县域薄弱专科,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推广适宜技术、加强对口支援等措施,增强薄弱专科疾病诊疗能力,力争县人民医院创成三级综合医院。同时,按照标准统一、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的基本要求,因地制宜实施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重点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设备进行更新,建设医共体进行集成平台,依托共享和协调服务对接各类业务系统,完善一体化数据管理服务,推进医共体内外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促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与综合利用。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底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机构占比达到70%每年至少有1所乡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优化设置村卫生室,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乡和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将磁州中心卫生院、白土中心卫生院、讲武城镇卫生院打造成辐射周边、具备社区医院服务水平的卫生院,建设乡康养结合的现代化医康养中心,加快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周边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加大基层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体制,巩固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优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筑牢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网底。

推进京津冀医疗协同发展

持续拓展与京津各大医院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引进先进医疗技术和项目,提升我合作医院技术水平。制定相关措施,吸引京津优秀医学人才到我执业,选送更多骨干力量到京津进修培养,提高全医疗人才技术水平。继续推动京津冀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

五、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全面建设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类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提升县中医院科研能力,将其打造成县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实施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康复科、治未病科等建设项目,力争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在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推动乡卫生院国医堂实现全覆盖,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动中医院参与医体建设,支持中医院牵头组建医体,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体建设。

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建设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提升各级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做强中医内科、骨伤科、肛肠科、治未病科、康复科等特色专科,推广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培育推广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干预方案。探索建设中医药疫病防治体系,发挥中医药传统优势,提升中医疫病防治能力,建设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以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名医、名科、名药建设为手段,围绕专科专病,完善相关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建设,挖掘、整理、评估、优化、创新、推广一批安全有效的中医医疗技术,培养一批现代中医药人才,建设一批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继续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持续开展“万人西学中”项目。积极推进京津医院与我县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科联盟、名老中医传承推广等工作。做好市级名中医推荐工作。

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

打造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梯次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启动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培养造就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培养一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加强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持续开展“西学中”培训。

强化中药产业支撑

引导中药材重点品种种植,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的名优道地药材。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加强名优道地药材的选育与改良。加强药材资源保护,加大执法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增强发展后劲。加强与领军药业企业合作,延伸中药材加工链条,提升中药材品质。开展道地药材深加工和中医药保健品研发。

六、构筑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网络

扩大婴幼儿照护普惠性服务供给。规划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成以县中医院为依托的单位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形成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模式可复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构建“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服务供给体系,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健全以妇幼保健院为骨干,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

1.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规范综合医院产科、妇科、儿科专科建设,打造优势特色妇产、儿童专科医院。县妇幼保健县人民医院建设新生儿科。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的儿科床位数达到2.5张、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名,每所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师和2名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医师。

2.构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减少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等严重缺陷儿出生。推进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信息报送、项目管理等工作。推进县级产前筛查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县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均不低于95%,县妇幼保健院可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

3.建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依托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儿科建设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完善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到2025年,至少建成1个县级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覆盖老年患者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完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布局,构建覆盖生命全过程、便捷可及、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推进国家、省、市级安宁疗护试点建设,至少设立一个标准化、规范化安宁疗护病区,支持一级、二级公立医院机构转型为护理医疗机构,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规划建设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提升县域医共体老年病诊疗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健全由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类技术支撑机构及相关专业机构组成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提升康复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县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中心建设,到2025年,以县人民医院为依托建成1所康复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中心,增加辖区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完善住院康复、日间门诊康复、居家康复紧密结合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康复医疗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精神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促进能力,进一步健全精神疾病分级防治体系,完善由县心身健康管理中心牵头,医疗机构心理门诊、学校心理咨询室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配合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以磁县心身健康管理中心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精神专科医院和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病康复机构等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推进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健全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职能科室等组成的健康教育网络,为健康促进提供有力的体系支撑。

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建立健全血液应急保障机制,建立临床用血应急队伍,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七、强化要素支撑与保障

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人才使用与激励长效机制,加大基层、公共卫生高层次、急需紧缺等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落实医疗机构对继续医学教育的投入保障,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必备内容,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与年度评先评优、岗位聘用、职称职务晋升相衔接。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大力培养医防融合人才,加大护士配备力度,落实护士配备标准,医护比达到1:1.10,保障临床一线护理岗位护士数量。

(二)完善投入与医疗保障。强化政府投资主体地位,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发展投入机制,细化、量化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投入政策,落实符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提高紧缺人才薪酬吸引力。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按床日、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全面加强医体建设。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健康服务能力和县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到2025年底,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人次占比同比提升,群众健康服务获得感持续增强。

八、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把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健康中国建设任务要求,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绩效等考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磁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床位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细化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强化部门协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卫生健康牵头编制实施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要将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申报项目,支持相关项目建设县委编办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财政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和规划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医疗保障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制度改革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有序实施。

做好监测评估。建立规划监测评价机制,加强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价,全面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关应对措施,对规划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加强督查和约谈,推动规划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