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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逐户核查。由各分局税收管理员对07年连续三个月零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及时登记,查明零申报原因。二是定期通报。对虚假零申报企业征管科定期在磁县发展报和县电视台进行暴光,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补缴税款。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申报不实、逾期不补缴税款的企业,移交稽查部门处理,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四是建立核查考核制度。对因管理员工作不认真、核查不实,造成的漏征、漏管,依照规定追究责任人,分局长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