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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及时开展“回头看”, 严查不稳定因素。重点排查调处破产、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生活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伤残待遇以及实施公务员法等出现的矛盾纠纷,按政策规定及时处理,做到事前介入,及时预防,落实责任。二是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将排查出来涉及安全稳定的信访工作分解到承办股室和责任人身上,限期落实。三是对已经解决的信访案件,全部建立专门档案,由各股室按分解的任务及时进行跟踪回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对回访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努力防止案件反弹。四是落实值班人员。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值班,要求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处理好群众上访、集访工作,遇到问题随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全力确保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