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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充分发挥“窗口”的服务效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通过进一步推行“一窗式”服务,提升纳税服务效率和质量。二是充分发挥管理效能,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征管业务操作规程》的标准规范各项管理工作,促进税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充分发挥稽查效能,规范税收秩序。进一步强化对稽查人员税收执法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努力解决执法不准确、不规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