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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审计局内设机构职能
时间:2006-10-10 8:27: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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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内设七股一室,各负其责,分别履行审计职责。如果审计项目多,或者任务不均的情况下,随时调度,合理分配,保证协调开展,并随时公开。内设机构职能如下: 1、办公室职能: 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会议组织、文件档案、信息宣传、统计、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审计复核、社会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内部指导、综合调研、财务、督查、机要、保密、人事劳资、考核、教育培训、计生、党建党务、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等工作,并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事宜。 2、财政金融审计股: 负责县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税收政策执行的审计,以及乡(镇)政府及所辖所、站预算、决算、预算内、预算外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和专题审计调查;负责起草县政府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金融、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县属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审计;其他调剂或临时审计事项。 3、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全县的所有行政单位中,与县财政有拨款关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对文教、卫生、民政事业、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及其他专项事业费的审计,负责对社会保障事业、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用事业的事业审计,其他调剂或临时审计事项。 4、经贸审计股: 负责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审计;物资、商贸、粮食等经营性、企业性的单位也由该股负责审计;其他调剂或临时审计事项。 5、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决算以及其他国家投资、融资的建设项目、县建筑公司和其他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国有施工公司企业的审计;其他调剂或临时审计事项。 注:上级审计机关、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临时审计事项按照各业务股的审计业务特点、审计任务量酌情分配到各业务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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