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组廉政纪律公示
为使审计组在实施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中,廉洁从审,秉公执法,现将磁县审计局《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和审计项目向被审计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宴请; (二)不准住高档、豪华、涉外宾馆; (三)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保龄球、桑拿浴等活动; (四)不准参加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五)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 (六)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福利品等; (八)不准占用被审计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等; (九)不准借用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或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十)不准为个人或家属、亲友购买被审计单位内部职工股或未上市原始股票; (十一)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安排自己亲友的要求; (十二)不准通过中介组织收取劳务费、咨询费、介绍费。 审计内容: 审计组长: 审计成员: 审计局举报电话:2318789 2316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