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对口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一卡通制度的通知》精神,县重点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办事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磁县重点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暂行办法》,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磁县重点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有效地为来磁投资客商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代理服务的范围 磁县重点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办事处(以下简称代办处,办公地点设在县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电话:2332111 2395590),负责下列已与政府部门签定有关协议、用地范围已基本落实的工业(商贸)建设项目审核或审批的代理工作。 (一)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和注册资本低于1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投资项目。 (二)县级及县级以上重点投资项目。 (三)县委、县政府指定的其他项目。 二、代理服务的内容 遵循“便民、公开、合理、合法、效能”的原则,按照代理服务范围,做好以下代理服务: (一)提供各类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二)为服务对象代办在企业登记注册过程中的各种手续。 (三)为服务对象代办其需要办理的各种行政许可和有关手续。 三、代理服务的相关制度 (一)无偿服务制度。除各职能部门按规定、按标准收取的有关规费外,代办处无偿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代办处承接代理项目后,统一协调,责任到人,指派专人对代理事项进行代办和督办,直到每项服务落到实处。 (二)牵头协办制度。在招商引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各个阶段,实行牵头部门协办制度。外来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由县商务局牵头;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备案阶段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阶段由县建设局牵头,涉及多部门没有明确牵头部门的由代办处指定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确定一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受理申请事项,制作受理单、抄告单等相关文书,负责有关问题的协调、联审会议或联合踏勘等工作的组织召集,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由代办处应当代理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行政许可手续。 (三)限时办结制度。代办处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实行投资项目一条龙服务,按照承诺时限办结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接受代办处的监督。 (四)联合办公制度。对涉及面广、程序复杂的重大项目,代办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或业主的申请,责成牵头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就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协同牵头部门作出会议纪要,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确定的事项及时办理。 (五)公示制度。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途径将服务事项、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向社会公示,便于企业和投资者了解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许可事项的进展情况,使全程代理服务工作置于投资客商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六)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征求企业和群众对代办处全程代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完善全程代理服务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要采取开门评议的办法,对全程代理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评议。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差、群众不满意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代理服务的工作程序 全程代理服务按照“接待咨询、受理委托、转送相关、协调办理、接受监督”的程序运行。 (一)接待咨洵。代办处对有意在磁投资项目、已入驻磁县的企业等服务对象,提供各类投资政策以及有关行政许可程序咨询服务,指导投资客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二)受理委托。服务对象以书面形式向代办处提出代理申请,代办处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全且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与服务对象签订《磁县重点投资项目委托代理书》,填写《磁县重点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表》。 (三)转送相关。代办处接受委托后,明确牵头部门,将相关资料分别送达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磁县重点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表》上签字,明确承诺办结时限和责任。 (四)协调办理。代理的行政许可事项送达后,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承诺时限办理,代办处对代理事项全程跟踪、全力督办,积极协调代理过程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限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机构收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代办处引导服务对象按规定直接缴纳。代理服务事项办结后,代办处领取的证照(或批准文件)以及办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资料逐件核实,当面送达服务对象。项目情况特殊、需要延长许可时限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接受监督。全程代理服务要严格管理,规范运作,自觉接受代办处及企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代办的事项按时限或提前办结,真正做到群众方便、企业满意。 五、代理服务工作要求 全程代理服务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举止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所有材料和涉及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在代理服务工作中,严禁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 附件: 1.磁县重点投资项目委托代理书 2.磁县重点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办事处抄告表 3.磁县重点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表 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一卡通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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