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郭庚茂省长、孙士彬副省长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邯政办传〔2007〕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深刻体会,抓好落实,努力完成我县新农合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00七年三月六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郭庚茂省长、孙士彬副省长在全省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暨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2月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次会议是我省新农合工作从试点向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动员和部署会。会上,孙士彬副省长对三年多来全省新农合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了安排和部署;郭庚茂省长最后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农合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千方百计完成好今年的新农合工作任务。两位省长的讲话对于我市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努力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将两位省长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努力完成我市新农合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郭庚茂省长、孙士彬副省长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二月十二日
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卫生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郭庚茂 (2007年2月8日)
同志们: 刚才,会议对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市、区)进行了表彰。士彬同志对三年多来全省新农合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赞同。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的健康和利益。我省自2003年开展试点以来,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管理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农村医疗服务明显改善,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为推进农村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河北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此付出了很大心血。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 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医疗卫生战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慰问!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第一,充分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突出问题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深切关怀。中央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明确要求,要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提出,在连续4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要全面推开这项工作,实现新农合覆盖80%以上县(市、区)的目标。 我省是农业大省,6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虽然有了很大改善,但仍处于低水平阶段。特别是农村医疗卫生发展相对滞后,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比较突出,农民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依然存在。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并列入“十项民心工程”。从目前情况看,我省新农合开局较好,初步做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但作为一种体制创新,新农合巩固、普及、提高的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今年新增的县(市、区)中,有些经济实力不够强,贫困农民比较多,推进任务非常繁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农合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全面推进新农合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新增的县(市、区)新农合推广成功,确保全省新农合制度健康、安全运行。 第二,准确把握推进新农合工作应遵循的指导思想。从实际出发,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方式方法,是确保新农合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扬长避短,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先保障,再提高。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从我省目前的实际看,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总体水平偏低,相当数量的群众生活质量不高。另一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欠账”较多,各级财力相对不足。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能先解决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突出的是缓解和减轻大病负担,实行低水平、广覆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再相应地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二是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农民是新农合的参加者、受益者,也是办好新农合的主要依靠力量。要坚持合作医疗互助互济性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农民自愿出资为自己健康负责,更好地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尊重农民意愿,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和硬性摊派,决不能因此引起农民的反感,失去农民的信任,防止好心办坏事。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和实实在在的成效,让老百姓看到党和政府在真心实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激发他们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规范运作。这一点对新农合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农民出钱参加新农合,虽然钱不多,也是关注的焦点。如果不能公平公正,弊端丛生,不仅达不到新农合应有的效果,而且会引发不稳定因素,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要做到公平公正,就必须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作”。要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筹资、报销及各类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办事程序等信息,通过大众媒体、网络、公开栏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要将农民最关心的政府补助的钱是否到位、患者的医药费是否按规定报销、合作医疗基金是否用在正当之处等问题予以公开,取得农民的信任和支持。这样,不仅能让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能有效保证经办机构公正、规范、高效、廉洁。 四是把农民权益放在首位,让农民长期稳定受益。新农合制度是新时期为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问题而建立的一项保障制度,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充分体现并保障农民的权益。各地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起付点、封顶线、报销比例,以及就诊、转诊、费用报销程序与手续时,首先要考虑是否利民、便民、为民。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既要让农民最大限度地受益,又要科学测算,保证农民可持续受益、长远受益。只有这样,新农合制度才能向正确方向发展,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第三,千方百计完成好今年的新农合工作任务。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年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要增加103个,达到县(市、区)总数的80%以上,覆盖农民总人口的98%。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这一目标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要突出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确保筹资到位。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简便易行的农民个人筹资方式,确保农民自筹资金到位。进一步强化政府筹资责任,规范、完善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确保中央、省和市、县财政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本地财力状况和农民承受能力,积极探索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新农合的全面推进,对管理经办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省级新农合管理中心已经成立。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加快管理、经办机构建设,尽快落实机构编制,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加强经办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形成相对稳定、较高素质的管理经办队伍。三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关键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制定好配套建设规划,年内全部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确保每个乡镇建设好一所卫生院。积极扶持村卫生室建设,争取尽快实现每一个村有一所卫生室。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医疗需求。四是制定和完善新农合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分析、总结合作医疗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助。建立健全既方便农民又便于监管的合作医疗审核和报销办法,实行基金使用公示制度,增强基金使用透明度。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已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要完善制度机制,解决存在问题,避免大起大落;新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要充分借鉴试点的好成果,避免走弯路。各级卫生部门要负责搞好新农合工作培训。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确保新农合扎实、全面推进。 第四,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加强监督管理,是确保新农合平稳、规范、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要围绕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要搞好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杜绝乱检查、大处方行为。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的外部监管,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强化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新农合基金是参合农民的“保命钱”。筹好、管好、用好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效益,是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关键所在。要完善新农合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基金监管措施,把基金列入省级专项审计范围,加大审计力度。要正确处理好防范基金风险和提高基金使用效益的关系,既不能沉淀过多,也不能出现透支风险,千方百计保证基金安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套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违规操作甚至贪污行为,要坚决、果断、及时查处,预防和杜绝隐患。三是强化对药品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规范农村药品价格和进药渠道。筛选确定一批定点厂家为农村生产简易包装的基本药物,切实保证农村用药质量,降低药品价格,确保农民不吃假药,确保药品价格合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切实维护农民健康和利益。 同志们,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希望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为保护和增进广大农民的健康,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 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提供保障 ——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孙 士 彬 (2007年2月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之所以召开这次会议,是因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事关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和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这次会议也是我省新农合工作从试点向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动员和部署会。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新农合的各项工作任务。一会儿,庚茂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下午,玉梅同志还要部署今年的卫生工作,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今年的新农合工作先讲四点意见: 一、三年多来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全面推进新农合奠定了基础 建立新农合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对农民群众健康的深切关怀。我省从2003年8月起分三批在36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将新农合试点工作列入了十项“民心工程”。省政府成立了新农合领导小组,建立了由1 3个部门参加的新农合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制发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我省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指导原则、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和工作标准,加强了新农合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总体来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成效显著。 (一)新农合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三年多来,我们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对新农合政策措施、运行机制和监管方式进行了研究和探索。建立了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了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建立了由卫生部门经办、财政部门审核、代理银行支付的结算办法和基金审计、公示制度;确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补偿原则,实行了参合农民在本县(市、 区)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场结算补偿费用办法;形成了医疗服务和药品供应等方面的规范,建立了与新农合制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医疗救助制度。这些制度和规范构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和机制,保证了新农合试点工作的健康运行。 (二)新农合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三年多来,36个试点县(市、区)参合农民达到1170万人,参合率达到79%,补偿农民704万人次,累计补偿5.2亿元,大多数试点县(市、区)将慢性病大额门诊纳入了合作医疗统筹补偿范围,有效减轻了患慢性病参合农民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同时通过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次均住院医疗费用逐年下降,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逐年提高,参合农民减轻了医疗负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有所缓解,满意率达到90%以上。尚未推行新农合地方的农民群众通过多种形式,表达了强烈的参合愿望。新农合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具有了一个比较好的社会基础。 (三)新农合提高了政府对农村卫生投入的效能。新农合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给予投入,而且直接把钱投给了参合农民。三年多来,各级财政累计为我省新农合投入资金5.16亿元。这种做法,一方面使参合农民看病就医有了一定保障,激活并释放了农民的医疗需求。另一方面由于新农合的统筹补偿方案引导农民到乡村医疗机构就诊,快速增长的医疗服务工作量带动了医疗卫生资源逐步向广大农村医疗机构“下沉”,有效地激活了农村医疗机构的良性发展。这种做法跳出了过去政府资金单纯投向“供方”的老路,走出了政府卫生资金投放的一条新路。实践证明,新农合投资的效率高、效果好。总结三年多来各地的工作,有四点基本经验需要我们在下步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把握和坚持。一是坚持把农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以是否有利于农民来谋划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带着感情、责任、追求去推进工作。二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三是坚持部门配合,注重落实各项配套措施,把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医疗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改善农村药品供应监管等与新农合工作协调推进。四是坚持抓关键环节,切实解决好基金筹集、基金管理、补偿报销、费用控制、便民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试点工作中,各地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探索出了许多好的做法。如,迁安市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监管机制,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降低了农民医药费用;青县的“一降双提”,“一降”即降低起付点,“双提”即提高报销比例和报销封顶线,科学制定补偿方案,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益;丰南、乐亭试行了单病种限额付费办法,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唐山市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实现新农合全覆盖等,这些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借鉴。 二、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不失时机地全面推进新农合发展 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宏伟目标。“三农”问题始终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维护农民的利益,保障农民的健康,不仅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且是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基本要求。对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今年,我省将全面推行新农合制度,总县(市、区)数达到139个,覆盖面将达到80.81%,新增加103个县(市、区),对此,我们一定要切实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新农合对许多同志来讲是第一次接触,即使是已实行新农合地方的同志也有个再认识、再提高的过程。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共识。 (一)要正确认识新农合制度的基本性质和特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以往开展的合作医疗相比,主要“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加大了政府支持力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只是农民之间的互助共济,而是由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一种筹资机制,其中政府资助占了大头。二是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将重点放在迫切需要解决的农民因患大病而导致贫困问题上,对农民的大额医药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进行补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三是提高了统筹层次。 以县为单位管理,统筹范围大,增强了抗风险和监管能力。四是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赋予了农民知情权和监管权,提高了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五是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六是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通过民政和扶贫部门资助贫困农民参合,照顾到了贫困人口的特殊情况。在这些基本性质和特征中,政府承担着筹资、管理两大责任。只有认清和把握这些基本性质和特征,才能避免盲目性,避免走弯路,确保新农合工作步入正确的轨道,使之健康、顺利发展。 (二)要充分认识新农合制度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虽然新农合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基本建立,但试点中存在的一些老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随着新农合全面推进,一些新问题也会不断出现,完善制度和创新管理的任务是长期的。要切忌“大功告成”、制度定型的思想,防止出现不思完善创新、工作松懈的行为。今年新农合的覆盖率从21%提高到80.81%,新增的县(市、区)有一部分基础条件相对薄弱、工作难度相对较大,虽然面扩了,要做好工作,但任务十分艰巨。覆盖面扩大,工作总量是前三年总和的近四倍,这对省、市两级的组织、指导、管理工作也是一个考验。另外,试点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的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工作措施还不够到位;有的补偿方案不够科学合理,造成节余资金过多,降低了参合农民的补偿水平;个别试点县滞留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影响了合作医疗基金的正常运行;有的地方经办机构力量薄弱,难以适应工作需要;有的运行、监管、服务等诸多环节有待逐步规范和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实行有效监管、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仍然是难点和薄弱环节。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确保新农合制度健康顺利发展。 (三)新农合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新农合工作非常重视,从资金和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去年国务院又决定提高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补助标准,使新农合的筹资和保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要“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第七次党代会明确要求“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到2008年在全省农村基本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积极参与,有三年多来试点工作的良好基础,有不断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可以说,新农合面临着极为良好的发展机遇。大家一定要认识和把握这个机遇,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河北的高度,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积极推进我省新农合工作跃上新台阶。 三、突出重点,抓好新农合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当前,我省新农合面临着全面推进、完善提高两大任务。今年不仅新增的县(市、区)多,铺开的面大,而且后来新增的36个县(市、区)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可以说在新农合制度建设中,今年是个关键年份。各地一定要围绕这两大任务,以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带动新农合整体工作的推进。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农民群众是合作医疗的参加者、受益者,也是办好合作医疗的主要依靠力量。实现较高的农民参合率,是新农合制度取得成功和长久运行、健康发展的基础。去年我省试点县(市、区)的农民参合率是79%,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从36个试点情况看,发展很不平衡,最高的达到93.8%,最低的只有52%。这当中的关键就在于领导是否真正重视,宣传发动是否深入到位。只要我们时刻想着农民的利益,带着深厚的感情,针对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具体问题,有的放矢,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引导工作,把政府的扶持政策、新农合的实施办法、给他们带来的好处等告诉农民群众,使他们真正了解、认识、认同这一新制度,消除疑虑和担心,农民群众就一定会积极参加。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始终,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稳步提高参合率。 (二)探索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新农合资金筹集采取的是政府资助与农民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办法。任何一个方面的资金不及时到位,都会直接影响新农合的顺利启动和正常运转,而农民个人参合资金收缴又是一项难度较大和投入精力较多的工作。各县(市、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要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在深入做好农民群众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边宣传发动,边组织收缴。要继续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简便易行的农民个人缴费方式。可采用上门收缴、定点定时收缴,由乡(镇)政府委托有关部门或机构统一代缴,还可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经过“一事一议”民主程序表决,由村民委员会统一收缴等方式进行。不管采取那种办法收缴,都必须注意农民自愿、资金安全、手续健全、责任清楚。从2006年开始,新农合的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50元,保障水平相应提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本地财政和农民承受能力,相应提高筹资标准,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关于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问题,今年中央财政简化了拨付办法,由原来按75%的比例预拨调整为按100%全额预拨。各市及各县(市、区)要按照规定程序,在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筹集工作完成后,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决不允许再出现资金不按时拨付到位及滞留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 (三)科学制定新农合补偿方案。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是衡量新农合成效的重要指标。受益水平既体现在面上,也体现在点上。这里所说的面,就是参合农民的受益面;这里所说的点,就是指得了大病确实需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有效的补偿和救助。做到这一点,一方面有赖于整体筹资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需要认真搞好基线调查和数据测算,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调整实施方案。去年,我省大病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了81%,主要是因为部分试点县(市、区)根据上半年的运行情况,对试点方案进行了适当调整和进行了二次补偿,这说明原有的补偿方案还不尽科学合理。今年,各县(市、区)特别是新增县(市、区)在制定补偿方案时,一定要注意统筹补偿方案与基金规模相适应注意充分利用基金,既不能透支,也不能结余过多。要参照省卫生厅制发的《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基本框架》,采取“住院补偿+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家庭帐户”的以“大病补偿为主,兼顾一般门诊”的补偿模式,逐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和基金使用效率,当年大病统筹基金使用率争取达到85%以上,确保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受益。要增加纳入报销范围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品种,降低中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农合中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监管。合作医疗基金是参合农民的“保命钱”,管好用好基金是新农合工作的中心环节。目前,随着新农合的全面推进,基金规模越来越大,监管任务也越来越重。要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落实和执行好基金财务管理和政务公开制度,切实做到钱账分离、封闭运行、保证安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合理使用。省、市、县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严禁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今年,中央审计署要对合作医疗基金进行审计,省审计部门也要把合作医疗基金列入省级专项审计范围。各县(市、区)必须建立合作医疗审计制度,把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当地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计划,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监管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五)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新农合制度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农民群众能否真正受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是否规范、不合理的医疗费用能否有效控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始终把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作为保证新农合制度健康运行、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和农民群众真正受益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要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和考核评估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出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各定点医疗机构都要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规范,严格控制参合农民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的使用,严格规范服务行为,降低医疗成本,积极支持新农合的健康发展,共同担负起为参合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责任。 (六)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建立新农合制度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随着新农合的全面推进,对经办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县(市、区)在新农合启动之后,要把工作重点转到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便民服务上来。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04〕56号文件要求,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建立精干高效的管理和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要加强经办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管理能力。要根据国家《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整合资源,加强省级管理平台和信息数据系统建设,落实县级新农合网络建设与应用,尽快实现网上审核报销和信息传输及与省级系统的并网运行,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七)整合相关制度、政策和资源,协同推进新农合发展。试点开展以来,我们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实行了新农合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结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难农民无力参合和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问题。但随着新农合工作的全面普及,医疗救助制度的同步建立和推进就更加重要,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工作,把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相互衔接。民政部门要资助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保证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100%,解决好农村最困难群体的看病问题,提高贫困农民的受益水平。事实上,目前还有许多在农村推行的政策,比如计划生育,扶贫开发,“降消”项目,艾滋病、结核病和地方病等方面的防治政策,都可以通过部门协调,与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切实解决农民看病就医负担重的问题。这是新农合制度发展完善的方向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研究,不断突破和创新。 四、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推行新农合就是要解决农民群众有地方看病、方便看病、看得起病的问题。这就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质量优良、价格低廉的医疗卫生服务。2003年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投资9.5亿多元,基本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项目建设任务。2004年以来,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投资7亿多元,安排了1047个乡镇卫生院和73个县级医疗机构土建项目,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此外,理顺了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实施了“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大了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力度,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总体偏低,与新农合制度要求和农民群众就医需求还不相适应。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很好解决,直接影响新农合的成效和健康持续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农村三级服务网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和条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既是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的服务中心,也是业务指导和培训中心。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网的枢纽,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抓好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发展,就抓住了三级网发展的关键。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服务网的网底。要继续按照国家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债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要抓紧制定我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深化改革、配套推进的原则,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室为基础,分年度、有计划地落实年度任务,为新农合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是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重点解决好队伍建设、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等问题。要抓好农村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农村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是推行新农合制度的重要保证。要将农村卫生人才规划、培训、使用与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他们的水平和素质。要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诊疗规范,切实加强监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向农民提供合理、有效、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和县、疑难杂症才到大医院”。要转变作风,立足为民、便民、利民,端正医德医风,严格执行新农合医疗用药规定,千方百计为农民节约合作医疗经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是深入推进“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是卫生支农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对于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年多来,全省共安排397所城市医院,派出下乡医务人员5848人,对口支援了421所中心卫生院和县医院,有效提高了农村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改善了农村医疗条件,减轻了农民就医负担,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卫生支农工作当作一件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帮扶力度,积极推动“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深入实施。要坚持形式与内容相结合、措施与效果相统一,把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卫生技术人才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以送知识送技术、送医送药、送物质送设备和帮助受援单位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为内容的“三送一帮”活动,丰富卫生支农的内涵,注重卫生支农的实际效果。要实行双向选择、开展双向交流、落实双向转诊,建立卫生支农、对口帮扶的长效机制,走出一条互惠共赢、长期帮扶的路子。要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狠抓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努力加大激励约束的力度,在抓落实、见实效上下功夫,把“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引向深入。 同志们,建立新农合制度,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切实把这件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大事抓实、办好,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和构建和谐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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