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商业网点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九月七日
磁县商业网点普查实施方案
(2007年9月7日)
一、普查目的
围绕建设新磁县目标,建立健全商业网点建设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已建、在建和将建商业网点的数量面积、规模档次、分布格局、业态结构、经营状况、就业人数以及商业网点为当地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是否便利等具体情况。建立起商业网点数字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机制。通过普查研究分析商业网点建设发展现状,提出发展全县商贸流通、科学规划商业网点布局和繁荣城乡市场的措施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制定商贸物流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二、普查范围
本次商业网点普查范围是:我县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部门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开办的各种经济类型的从事商业、餐饮业、服务业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门店)和产业活动单位(非法人门店),各类商品经营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等进行商品交易和经营性服务活动所占用的固定场所均属普查范围。具体包括:
(一)社会各部门开办的商业、餐饮业、服务业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
(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农贸(集贸)市场、产业资料等交易市场以及常年举办固定内容展销活动的展览场馆;
(三)从事商业、餐饮业、服务业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三、普查的表式和主要内容
(一)普查的表式
基层表分为5种表式,即:1、《商业企业(含餐饮业)基本情况普查表》(法人企业填报)2、《商业企业基本情况普查表》(产业活动单位填报)3、《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普查表》4、《服务业基本情况普查表》5、《个体商贸服务业网点基本情况表》
(二)普查的主要内容
1、反映商业、餐饮业、服务业基本情况的指标,包括单位代码、单位所处位置、登记注册类型、行业类别等;
2、反映流通规模的指标,包括从业人员情况、设施情况、经营情况、经营面积等;
3、反映商业、餐饮业、服务业企业经营状况的指标。包括营业状况、业态分布、经营方式等;
4、反映其他行业中销售活动的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等;
5、反映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及商品交易规模的指标,包括市场经营环境、市场收入、投资额、成交额等;
6、反映近三年来商贸企业立项情况和开工新建项目的进展情况;
7、反映当地居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方便情况。
四、普查时点
本次普查时点确定为2007年6月30日。对2007年6月30日以后停业的企业(门市)不再调查,这一时期新开的企业(门店)应列入调查范围。
五、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普查工作从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2007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为准备阶段
其主要任务是:成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负责普查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拟订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细则;印制普查所需各种资料,搞好宣传发动;选调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工作。
(二)20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为普查登记阶段
县商业网点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对普查对象逐一进行实地普查登记。在普查登记工程中,要高标准,严要求,对基层报表进行认真审核,把好质量关。
(三)2007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数据处理上报和分析总结阶段
1、在普查数据准确无误的基础上,整理、汇总我县普查表,并于2007年10月10日前上报市级普查机构。
2、10月31日,普查机构进行数据分析,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总结出发展本地区社会商业的具体措施,形成较高水平的普查报告,为指导商贸经济发展和领导决策提供全面、科学的参考依据。
(四)200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总结表彰阶段
主要任务是结合汇总普查资料,进一步整理普查数据,编辑普查结果,发布普查信息,总结表彰普查先进单位和个人。
1、将磁县商业网点普查资料编印成册;
2、县普查机构发布本次普查公报;
3、召开全县商业网点普查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工作,表彰先进。
六、普查工作的实施和要求
这次商业网点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繁杂,必须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分工合作。为切实做好商业网点的普查工作,成立由政府副县长刘云堂为组长的县商业网点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云堂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许成彪(县政府经研室主任)
副组长:李文生(县招商办主任)
成 员:白银海(县招商办副主任)
副组长:李学彪(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三金(县发改局副局长)
副组长:郝志海(县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保平(县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宗天(县国土局副局长)
副组长:路菊花(县工商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跃辉(县质监局纪检组长)
县商业网点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商普办),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商普办主任由李文生兼任,副主任由白银海兼任。工作人员从县商务局、统计局、工商局等部门抽调。
工作人员:史华绣 张星利 殷长军
工作人员:李志宇 杜志民
县商普办负责全县商业网点普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普查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商业网点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录入,并汇总上报全县普查数据,撰写普查报告及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乡镇政府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副镇长亲自抓,包村干部配合普查员认真搞好逐街、逐村、逐户普查工作,做到不漏街、不漏村、不漏户、不漏项、不重户。同时为明确责任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普查表要由各乡镇长签字后上报。
县建设、国土、工商、财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普查工作的开展。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全县规划商业网点项目情况和大中型商业网点设施建设的开发建设单位名单及建设进度;国土部门负责提供新建网点的具体位置;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工商登记方面的资料;财政部门负责协调落实普查经费。
(二)加强宣传,搞好发动。这次普查是建国以来我县首次进行的大规模的商业网点普查工作,各有关部门都要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普查对象,宣传普查政策,保守商业秘密,做好普查工作。
(三)加强普查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本次商业网点普查由市商普办统一编制数据处理程序,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1、对各种经济类型的商业、餐饮业、服务业企业所占的固定场所采取以乡镇政府为调查主体,实现普查数据与行政区划相衔接,由普查员对普查对象逐个清查。
2、要注意对典型事例进行重点调查,要选取1-2个代表性的普查单位进行专项调查,突出重点,做到点面结合。
3、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严格控制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质量。由于此次普查对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着很高的要求,有关单位要做好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保证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四)保证普查经费。这次普查经费将列入县财政预算,以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严格纪律。各级商普办、工作人员和有关企业、自然门店都要认真填报普查表,对漏报、迟报、拒报和弄虚作假的单位负责人要依据统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