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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收入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的通知 |
| 来源:磁县政府网 时间:2006-10-9 18:43:40 作者:佚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对口各单位: 2006年2月27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财政收入工作调度会,各县(市)区长和财政局长参加了会议,市长王三堂、常务副市长赵国岭出席会议,并就全市财政收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市财政收入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今年财税收入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财政收入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通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的共同努力,全县财政收入1—2月份完成16654.97万元,占年计划76378万元的21.81%,实现了一、二月份超时间比例进度入库目标。但是,根据市提出的关于全部财政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每月必须比上年同期正增长(两个正增长)的要求,从今年首季与去年首季财税收入形势分析来看,形势严峻,不容乐观。从计划目标值来分析,去年我县首季开门红实现财政收入2.6亿元,今年要实现比去年同期正增长目标,3月份当期收入任务就必须达到1亿元,这一亿元目标远大于6365万元全年月平均收入计划。从全年财税收入形势来分析,困难与压力也非常大。一是去年财政收入基数的提高,势必导致今年财政增长的空间将越来越小。二是主导产业煤炭行业的税收优势减弱,产品价格走低,也将影响全县财政收入的增长。特别是县支柱企业两大煤矿,由于多方面原因,不能正常生产,尤其是六合工业有限公司已停产四个多月,将给全县财税收入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三是后续财源的不足、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都将为今年的财税增收带来严峻挑战。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今年财税 收入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及今后组织收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现在开始,集中更多的精力,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确保全年财税收入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强硬措施,确保全县财政收入实现两个正增长 (一)加大税收征管力度。财税部门要按照“依法征收、依率计征、坚决防止和制止人情税”的原则,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堵塞“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要通过核实税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征管办法,加大对车船使用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的监控和征管。对县属福利企业要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核,符合条件的要把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依法“摘帽”,严格照章征税。同时,对欠税单位,要认真制定清欠计划,加大清欠力度,确保以前年度欠税应收尽收,确保今后不发生新的税款拖欠。 (二)狠抓重点税源征管。对重点纳税大户、重点税种和重点项目给予重点关注,狠抓煤炭等重点产业挖潜增收。同时,对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要重点监控,依靠重点税源促进财税增收。 (三)强化财税稽查力量。县财政、税务部门要在充分发挥自身监督检查职能的基础上,借助审计、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办案力量,组成财税专项检查组,对偷、漏、逃、抗税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对有税不征和故意偷逃税款的,一经发现,除予以追缴外,还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领导,协调配合,为财税收入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加强调度督查力度。县财税部门要及时调度本部门的财税收入进度,通过调查分析,找出存在差距,解决存在问题,促进财税增收,县政府也将适时调度。县财税部门每月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题报告财税收入进展情况。同时,建立每月20日后的日报表制度。收入进展情况,由各财税部门上报县政府办公室,经汇总分析后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于每月末在全县进行通报。县政府督查室和县财办要跟踪督查,选树典型,对进度落后的,要通报批评,电视曝光。 (二)强化协调密切配合。县工商、监察、公安、检察、审计、建设、国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财税部门工作,形成爱税、护税、协税的良好氛围。县工商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建立全县企业法人信息共享平台,从而杜绝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后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的问题;交警车管部门要抓紧配合县地税加大车船使用税的联合控管和委托代征工作;建设、国土部门要加紧配合税务和财政部门做好房地产企业各种税收的征管工作。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和县财办要对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发现不作为、不配合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同时,对县“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安排财税部门参加,如确需参加的,须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切实为财税部门组织收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严格考核奖惩。一是认真兑现奖惩。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共磁县县委、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度财政收入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磁发〔2006〕5号)和磁县财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财税奖励政策。二是加大政治荣誉奖励。对在财税收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将授予先进荣誉称号,同时,将积极向市推荐。三是与行评工作挂钩。对在收入工作中不仅收入任务完成好,而且文明执税、文明执法,普遍受到社会好评的财税部门,县政府将建议其进入行风评议免评单位序列。
二○○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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