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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工作的通知 |
| 来源:磁县政府网 时间:2006-10-9 18:38:01 作者:佚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对口有关单位: 农业保险是政府保护农业、稳定农村经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乃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工具之一。近几年来,我县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农业保险,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生产,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我县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以下简称小麦火灾保险)发展较好,对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小麦火灾保险工作,确保我县小麦丰产丰收,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发展小麦火灾保险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之一,它覆盖面大、保障性强、收费低廉、赔付及时,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是一件利国利民、利于社会的好事。因此,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小麦火灾保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与夏收安全工作同检查、同考核,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督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此项工作办实、做好,确保小麦火灾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扎实搞好宣传引导 各乡镇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思想,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把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特别是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搞好配合,为小麦火灾保险开“绿灯”,及时解决开办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在“三夏”工作开展之前把小麦火灾保险落实到位,在保证去年小麦投保面积的基础上,力争扩大投保面积。 三、灵活选择投保方式 在小麦火灾保险投保方式上,各乡镇可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选择投保方式。即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统一保险的方式,也可采取以村为单位统一保险的方式。在交费方式上,可采取以乡镇政府统一向保险公司交费的办法,也可采取乡镇、村自筹一部分,组织农民交一部分的办法。保费标准,每亩交保费2元,保险金额400元。5月16日至6月1日为交费阶段。 四、及时搞好查勘理赔 在夏收期间,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今年小麦丰产丰收。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有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尽力减少火灾事故损失。人保财险磁县支公司要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查勘理赔工作小组,做到昼夜值班,24小时内随时受理报案。火灾事故发生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查勘定损,及时给以经济补偿,尽快把赔款送到农民手中,以优质快捷的服务取信于民,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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