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厂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的通知》(中办发 〔2002〕13号精神和《河北省厂务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和邯郸市公务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厂务公开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
1、厂务公开的指导原则:一是按照“三个代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四省交界区域经济中心大局,打造阳光厂务、阳光事务,构建和谐磁县。二是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作为厂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促进企业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治企水平。四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五是坚持与其他工作相结合,把厂务公开与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结合起来。
2、厂务公开的总体要求:一是规范动作,实现七个规范、一个满意、两个提高。七个规范:即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监督考核规范;一个满意:即大多数职工满意,满意率达到95%以上;两个提高:即实现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二是在厂务公开工作中,企业领导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把厂务公开摆到重要工作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同时要成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在办公设施、经费上给予支持。三是要把厂务公开工作纳入现代化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要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厂务公开活动,支持和监督企业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要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在厂务公开工作中,要强化厂务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做表面文章,应公开不公开,甚至弄虚作假,搞假公开,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我县厂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厂务公开的内容
围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突出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两个重点,搞好向国有(集体)企业深层次延伸、向25人以下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延伸、向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延伸。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内容:
1、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企业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重要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可以公开的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等内容。
2、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事项。主要包括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内容。
3、企业改革事项。包括改制方案,股权设置方案,资产评估情况,兼并、破产方案等内容。职工裁员、分流、安置等重大事项。
4、企业贯彻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及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内容。
5、企业工资、分配及奖惩。包括职工提薪晋级、奖金分配的政策、条件、具体方案,以及职工奖惩的情况等。
6、企业劳动用工。包括招工的政策、方案、人员名单和安置方案、职工基本工作保障等情况。
7、职工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事项。包括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
8、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包括评聘的政策、条件、指标、程序、结果公开。评先评优的条件、数量、结果公开。
9、大宗原材料采购、商品进货。包括需购材料、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供货及价格销售、招标竞标公开。
10、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情况。包括程序、结果公开,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公开。
11、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规定内容进行公开。
12、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包括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数额、实际支出情况等。
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要依照法律规定,采取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内容、形式实行厂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工作。
企业除搞好总厂(公司)的公开外,还要指导下属单位搞好分层次公开。子公司、分公司、分厂、车间、商场、门店要将职工关注的工资晋升、奖金发放、福利、废旧物资处理等事项公开。班组要将考勤、考核、奖金发放、评先等事项公开。
三、厂务公开的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各企业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职代会在厂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职代会闭会期间,要发挥好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的作用。凡属职代会职责范围的事项可通过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公开并依法协商处理,其结果要在下一次职代会上履行确认手续。但企业在研究企业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且反映强烈的事项时,不得只通过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研究解决,要建立职工听证制度进行协商,必要时召开临时或专门职代会进行公开和协商。再做出决定或决议,实行全过程公开。
2、企业要建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其面积要能够容纳所公开的内容,位置要选在职工群众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既要使于观看、又要易于管理。要充分发挥公开栏的作用,及时公开厂务公开的所有内容,特别是职代会对有关事项的审议结果。要把厂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及举报电话在公开栏的的醒目位置公开。
3、各企业还要通过厂情发布会、中层干部会、党政工联席会,工会小组长、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参加厂情通报会及广播、电视、报刊、墙报、公开信、告示等形式搞好厂务公开,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采用信息网络等形式进行通报、沟通,搞好厂务公开。
四、厂务公开的程序
属于在职代会审议、通过、决定并公开的事项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第一步,在研究确定会议议题时,必须吸纳工会参与,征求职工代表意见:第二步,至少提前一周时间将有关议案交由职工代表讨论,广泛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第三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有关方面负责人讲明拟定议案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并接受职工代表质询;第四步,依法经职代会以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通过形式决议或决定;第五步,将决议以公开栏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明确落实的责任部门和时限,广泛接受职工监督。
属于职代会职权以外的事项,在公开时要遵循的程序是:第一步,由企业厂务公开专项工作小组整理出公开内容;第二步,经企业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第三步,交企业厂务公开监督小组进行审核;第四步,进行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五、厂务公开的管理
1、厂务公开要及时,做到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厂务公开的时间要根据公开的项目、内容和群众关心的程度而定。属于在职代会议上公开并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按职代会召开时间每半年公开一次;属于常规性公开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年度、半年、季度、月份实行定期公开;属于一事一议的工作要随时公开。
2、厂务公开要全面,做到内容、标准、过程、结果等全方位公开。要把公开内容的提出、研究、审查、评议、整改等环节全面公开,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的内容、标准;既要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公开。
3、建立健全厂务公开的档案。要注意收集整理厂务公开的有关问题和材料,把每次公开的背景、内容、时间、承办部门、办人员和职工群众提出问题及对问题的答复、处理结果等,及时分门别类,整理记录成文字材料,由厂务公开监督小组长长期保存,已备日后查证。
六、厂务公开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厂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在县公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厂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如遇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由协调办公室上报县公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协调研究解决。
2、强化职能,履行职责。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推行厂务公开工作作为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实施情况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并与奖惩、任免挂钩;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厂务公开中暴露出来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工会组织要承担起推行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以此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和工会工作;劳动保险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在建立劳动保障、劳动关系等方面推行厂务公开的新思路、新办法;企业管理部门,要把推行厂务公开工作与加强企业管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以推进,要把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厂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宣传部门要积极介入企业厂务公开工作,宣传厂务公开的成功经验、先进做法,反映厂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私营企业协会作为企业界的民间社团组织,要教育企业经营者模范遵守《劳动法》、《工会法》和《河北省厂务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实行厂务公开。
各乡镇、各企业主管部门,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要成立厂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定期分析研究并协调解决厂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厂务公开工作做出总体部署。
企业厂务公开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企业行政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责任人。要建立由党委、行政、纪检、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厂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审定重大公开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做好考核等工作。企业工会是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厂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根据自己的实际,实行分类指导。要选树一批在本地、本行业有影响的典型,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县厂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4、强化职代会的监督职能。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要通过实行厂务公开,进一步完善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实现职工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改革方案等问题的源头参与和监督。
5、充分发挥监督小组的监督作用。企业要成立由纪检、工会、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监督厂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要制定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办法,形成制约和激励机制。
各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和修订实施细则。
磁县公务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