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磁县实际,县公开办对公用事业单位公开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1、单位介绍类。部门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以及便民服务电话。2、政策规章类。中央和各级惠民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行业性的政策、法律、法规。3、服务指南类。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事结果;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示范文本。4、收费处罚类。收费及处罚的项目、依据、标准及缴费办法。 5、监督投诉类。投诉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监督机构,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姓、联系方式等。6、突发应急类。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变动事项、工作方案,如资源短缺、突发事件、服务事项临时变更及处理措施等。7、涉民决策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物价的确定和调整等。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内部重要决策情况;人员聘用、任免、交流、考核、奖惩以及社会保障、福利、住房等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单位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管理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等情况;工程项目建设、重要项目实施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