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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一年多、建国以来最全面最彻底的一次全国规章大清理日前结束。这是记者今日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的。
此次清理,涉及规章12695部,基本囊括了所有现行有效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据国务院法制办统计,截至2008年6月底,共有2320部规章被废止和宣布失效,已经修改或拟修改的规章达到2542部。这意味着,每10部规章中,废止、失效、修改的规章接近4部。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认为,本次清理力度之大,有效减少了体制性障碍,消除了不和谐因素,充分表明政府职能在转变,依法行政在深化。
据悉,国务院法制办拟制定关于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各地方各部门间广泛征求意见。这个意见将指导和督促地方抓紧建立健全“立、改、废”相结合的清理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