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一是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要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再督办,坚决打好隐患排查治理这场硬仗;积极查找监督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二是扎实推进“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三项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提高企业自我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三非”、“三违”现象和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定期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督查行动。对不履行职责、工作开展不力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