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磁县在认真落实磁字[2007]1号文件规定的七项计生优惠政策的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阶层力量,采取多种办法,建立起稳定的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募捐为辅的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以及财政逐年加大投入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普惠政策时,应优先考虑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新成果。
1、民政部门在制定普惠政策时,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优先享受低保,优先享受困难救助,优先托、养老。
2、扶贫部门在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安排方面,对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予以优先优惠。
3、建设、交通、旅游等部门要联合为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办理免费一卡通,持独生子女父母一卡通可在县城内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进公园和磁县各旅游景点。
4、文教体局在对贫困学生制定各种优惠政策时,要对农村独生子女优先考虑。
5、劳动部门在安排就业时,要优先考虑农村独生子女就业问题。
6、劳动保障、农业、土地等部门在就业培训、农业新技术推广、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等方面,要优先考虑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
7、工商部门在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经商办理各种证件时,要优先办理,减免费用。
8、卫生部门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开展食管癌免费普查活动。
9、公安、法院、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都要制定针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维权措施,在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予以保护。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都成立独生子女家庭维权机构,明确一名副职主抓此项工作,切实提高了独生子女家庭的社会地位。
同时,县人口计生局要对各部门独生子女家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列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