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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供销服务农民生产生活能力的实施意见

作者:lexun  日期: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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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方式,延伸党务、政务、社会综合服务,提升服务农民生产生活能力。

(一)创新生产服务体系。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广“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小农户”和“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全面规范乡(镇)土地托管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为农服务中心+土地托管3公里服务圈”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全托管、半托管等服务。到2025年,规范建设乡(镇)为农服务中心11个,实现全县涉农乡(镇)全覆盖;为农服务中心土地托管服务达到20万亩以上,全托管服务达到5万亩以上,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达到40万亩次以上。

1.建设标准。乡(镇)为农服务中心、乡(镇)供销合作社、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乡(镇)供销合作社主任兼任为农服务中心负责人。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半径适宜、功能完备的原则,严格落实《邯郸市土地托管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规范》“一个规范”,统一服务组织、流程、队伍、农资、农机、档案管理“六项制度”,建立生产服务部、流通服务部、合作金融部、培训中心“三部一中心”,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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