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对口各单位:
经磁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孙作家同志为县社主任;
许 银同志为县社副主任。
免去:
韩成家同志的县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孙作家同志的县工信局局长职务;
许 银同志的县社监事会副主任职务;
孙作洲同志的县社主任职务;
李延堂同志的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