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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泉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
时间:2024-12-16 22:34:15      来源:      点击:

 

溢泉湖风景名胜区是河北省人民政府2011年12月31日批复的省级风景名胜区,是以风景秀美的湖泊景观及太行山山地景观等自然景观为主,以青山绿水、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支撑,是以游览观光、休闲度假、登山览胜等为主要功能的省级风景名胜区。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将规划成果依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范围

溢泉湖风景名胜区分成溢泉湖景区、东坡垴景区、西坡垴景区及皮岭垴景区四个景区。分别位于磁县东北部及磁县西部山区,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4°19'19.560"至113°52' 57.101",北纬36°25'30.114"至36°21'42.382"之间。总面积29.83 平方公里。界限控制点坐标详见图纸。

东部片区范围东至148乡道,南至溢泉湖堤坝及溢泉湖现状南侧游步路,西至九龙矿矿权边界,北至溢泉湖北侧游步道;西部片区范围东至好汉坡、古腔沟、齐家岭村西侧,北至北王庄村西侧道路,西南至磁县县界。

二、核心景区范围与面积

核心景区总面积12.54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42.04%。将东部片区溢泉湖景区内溢泉湖、湖光水色、湖心塔等核心景源区域及西部景观资源价值较高的区域划为核心景区。

三、规划期限

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四、分级保护规划

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三个层次,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级、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一)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一级保护区主要为一二级景点以及周边典型性景观范围。主要生态保护价值较高、自然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同时对人类活动敏感的区域或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作用十分重要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总面积12.54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42.04%。主要包括三个区块:将溢泉湖景区、东坡垴景区的溢泉湖、湖光水色、湖心塔、摩天寨、东江古洞、观天佛、青石绝等资源集中、最需要保护的区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面积为10.57平方公里。将西坡垴景区磁县野生穿龙薯蓣(连翘、知母、黄精、半夏、远志)原生境保护点分布区域和周边植被良好区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面积为1.97平方公里。

(二)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二级保护区包括风景名胜区内具有典型性景观的地区,如溢泉湖景区外围滩涂区域及风景名胜区西部山区内峰林、山谷和植被集中分布的地区,需要对人类活动进行管控的区域。二级保护区总面积9.74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2.65%。

(三)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三级保护区范围是风景名胜区内风景资源相对较少,面积7.55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25.31%。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磁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闫如堂,联系电话:2159899,地址: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楼)。

附件:《溢泉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本

 

 

 

 

磁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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