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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城建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报告
时间:2021-08-27 10:19:58      来源:      点击:

磁县城建燃气有限公司

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报告

 

    一、成本监审项目

    项目名称:磁县城建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

    二、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磁县城建燃气有限公司是2003年由磁县政府招商引资成立的一家股份制民营企业,经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03829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427754022943G,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何芬娇700万元,陈艺轩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芬娇。经营范围:管道燃气(天然气)、燃气具销售;燃气供应管道施工(按资质证核准范围经营)。特许经营范围:磁县行政区域。燃气经营许可证号:冀201611140112G(磁县目前唯一一家资质齐全的企业),地址:磁县磁州路中段路南滏苑小区。现有城镇居民用户28000多户、煤改气用户1万余户。现有门站、调压站:南开河长远站、阿庄中燃站、小寨村华燃长通站、调压站(箱)200多(台)座。铺设了中压管道110多公里,形成遍布城区网状燃气管网。建成了南至磁县南二环,北至青兰高速,东至南开河,西至南水北调明渠遍布城区及城区规划区域的天然气主管网全覆盖,供气范围覆盖磁县城区周边33个村庄(社区)及所有新建住宅小区。

    三、成本监审依据

    1、《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

    2、《关于印发河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9]1530号);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

    4、《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

    5、《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冀价成规[2017]157)

    6、磁县城建燃气有限公司按成本审核要求提供的2017-2019年度成本申报报表和附表、审计报告、科目余额表、固定资产清单及其它与成本相关的资料;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四、成本监审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各项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规定的费用,不得计入配气定价成本。

    (二)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配气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凡与配气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得计入配气定价成本。

    (三)合理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反映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需要,并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四)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得计入本期成本。

    五、成本监审程序

    1、成立成本监审小组。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组成成本监审小组,组长:肖飞 成员:温书民  申玉红

    2、下发成本监审通知书,经营者按要求提供有关成本调查所需的各种资料。

    3、设计与本次成本费用相关的“城市管道燃气成本监审表”,监审表成本项目由折旧及摊销费和运行维护费构成。

    4、实地勘验,实施调查程序,收集调查证据。

    5、核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文批件。

    6、依据相关财务制度及成本监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所报各项成本指标进行分类核算,依法进行核增核减。

    7、向经营者反馈成本监审数据情况,听取吸收单位合理意见。

    8、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六、成本监审的主要内容及核算方法

    依据成本监审办法,本次成本监审主要以磁县城建燃气有限公司20172019年三年度的审计报告、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及账册等资料为基础,对实际发生经营成本及相关指标进行合理归集、分析、审核,并按照成本监审有关规定对部分费用进行了核减。

    成本总额=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需冲减项

    核定年售气量=年供气量×(1-核定配气损耗率)

    配气价格单位成本=年配气总成本/年销售气量

    七、成本审核情况

    燃气配气价格成本主要包括:年输气成本、期间费用及配气损耗费用。经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输气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该公司2017年至2019年折旧费用按20年计提折旧年平均为1,540,207.33元,本次审核按成本监审办法改为30年计提折旧核定为1,423,597.57元,比该公司申报年平均折旧核减116,609.76元;修理费按企业合理发生额直接计入成本,比该公司申报年平均修理费减少613,333.34元。年输气成本共核减729943.1元,核定为1,776,930.90元。 

    (二)期间费用,该公司2017年至2019年年平均成本为1,541,335.11 元。

    (三)配气损耗费,依据规定,配气过程中因合理气损而折算的费用应当计入成本,计算方式:配气损耗费=配气损耗量×平均购气单价;配气损耗量=年供气量×配气损耗率,配气损耗率按5%核定,金额为1,042,200.86[4,973,008.67*5%*2.14+7,488,124.67*5%*2.59+11,605,560.67*5%*2.8/3],核减625,320.51元。

    (四)年销售气量,该公司2017年至2019年年均购进气量8,022,231.34立方米,依据规定,年售气量=年供气量×(1-核定配气损耗率),配气损耗率按5%计算,核定年售气量为7,621,119.77立方米。

    八、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核定磁县城建燃气有限公司年均燃气配气总成本为4,360,466.87 元(人民币肆佰叁拾陆万零肆佰陆拾陆元捌角柒分),年售气总量为7,621,119.77立方米,单位参考定价成本为0.5722/立方米。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磁县城建燃气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居民与非居民配气量无法分开,本报告配气量是指居民与非居民配气量合计数;

    (二)磁县城建燃气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准确的设计能力文件,实际配气能力与设计能力无法比较;

    (三)本报告是根据被监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等相关成本资料核算,如有因提供虚假成本数据或有意隐瞒情况而导致审核结论偏差的,责任由该单位自负;

    (四)本监审结论已征求被监审单位意见。

    (五)本报告仅对本次申请有效,不能作为他用,有效期为一年。

附件:磁县城建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成本核定表

 

                                  

 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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