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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冀0427交罚罚决字【2026】000002号
时间:2026-04-17 10:25:25      来源:      点击:

当事人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具体表现为:当事人首次被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三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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