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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冀0427交罚罚决字【2026】14号
时间:2026-03-20 15:31:44      来源: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点击:

本案当事人未对货物进行苫盖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 二十六 条第 二 款第( / )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三十六项裁量规定情节一般,处罚壹仟伍佰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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