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服务指南
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
1.考生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
2.考生父母及本人居民户口本;
3.考生父母及本人身份证;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5.写明独生子女父母婚育状况、农村居民户口状况、公示情况的证明;
6.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证明;
7.属父母离婚、丧偶的,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⑴属离婚的,需要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考生父母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市、县卫生计生部门各一份)。 ⑵属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及现存一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市、县卫生计生部门各一份);
8.考生本人填写的《河北省独生子女审定表》一式四份;
9.《河北省独生子女审定表》上贴考生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与准考证上照片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
现场受理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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