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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
时间:2021-06-01 14:11:24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受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受理

二、所需材料

新增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

1.连续参保人员可通过“河北税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直接进行网上缴费,也可到当地农村信用社现场办理。特殊人群(城乡居民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中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I、Ⅱ级重症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由财政资助参保。

2.新增参保人员(上年度未参保人员,在我县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本县辖区内非磁县户籍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等)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到乡镇做参保登记后,通过手机直接进行网上缴费,也可到当地农村信用社现场办理。

四、承诺时限

税务部门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主体,按照税务部门集中缴费期限要求完成缴费。

五、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0310-2189091

八、投诉电话

0310-218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