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指 南
一、事项名称
造林绿化补贴申请受理
二、所需资料
1.造林绿化补贴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承包土地(荒山)合同
4.申请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
现场查验,逐级审批办理
四、承诺时限
根据造林绿化项目实施进度而定
五、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2252216
八、投诉电话2252216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 <林业改革发 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核对信息及以往办理记录。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在证件上签署办理意见,现场予以告之后续办事事宜。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事后监管责任:登记并留存证件复印件。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的; 2、违反规定批准津贴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或在办理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4、侵犯办理人合法权益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