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指 南
一、事项名称
特困人员办理
二、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4.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5.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三、办理方式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四、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五、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0310-2459868
八、投诉电话
0310-2459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