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气功人员在医疗气功活动中违反医疗常规或医疗气功基本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等
行政处罚办事指南
一、行政处罚决定机构
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的行政处罚事项。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救济途径
1、享有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2、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五、咨询电话、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0310-2333611
办公地点:河北省邯郸市磁县朝阳北大街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