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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补办、调整伤残人员等级
时间:2021-05-27 14:00:30

一、咨询办理地点:

磁县磁州路39号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310-2151368。

二、咨询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范围
    1.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的现役军人;
    2.对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施行(200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出现役、残情符合《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的精神病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3.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需要提交的资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书(姓名手签);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 申请人单位(或者镇、街道)书面意见;
    4. 申请人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
    5.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