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类型 |
权力事项 |
行政主体 |
其他类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 |
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1、法律法规名称:《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依据文号:《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条款号:第十一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省级)、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及利用卫星方式传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等的申报审查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7、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8、办理业务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