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围 |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办理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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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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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5年第11号修订第十八条条款内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的,不得使用。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4月23日修正条款号:第十一条条款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依据文号: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条款号:第九条条款内容: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七)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八)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九)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国务院对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另有简化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4.《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据文号:厅公路字〔2003〕439号条款号:条款内容:一、严格规范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一)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后,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凡上报交通部审查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设计文件图表示例》及相关规定要求。 (二)凡上报交通部审查初步设计文件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预审。预审意见和设计单位根据预审意见修改完善的设计文件应一并报部。 5.关于做好与省政府第二批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宙批项目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依据文号:冀政办〔2013〕27号条款号:附件3,二、第23条条款内容:“农村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下放“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 6.《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依据文号: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条款号:第八条条款内容: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权限审批或核准公路建设项目,不得越权审批、核准项目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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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磁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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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依据 |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依据文号: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条款号:第九条条款内容: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七)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八)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九)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国务院对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另有简化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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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二十五条“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一)项目批准文件;(二)城市规划;(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第二十六条“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初步设计审批需符合以下条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或项目申请报告已核准或项目已备案;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的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已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批需符合以下条件: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批复;设计变更文件编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的要求;设计变更文件已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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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依据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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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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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设计图的全套文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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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家或者委托的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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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申请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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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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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环节顺序 |
环节名称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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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环节 |
受理 |
王海峰 暴艳丽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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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环节 |
审核 |
范军华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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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环节 |
审批 |
马清武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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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环节 |
办结 |
王海峰 暴艳丽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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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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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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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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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服务 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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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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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服务提供的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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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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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3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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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初步设计批复 (不含政府投资审批类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审批)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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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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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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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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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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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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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磁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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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夏)14:30-17:30(冬)13: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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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310-2336559 |
权力类型 | 权力事项 | 行政主体 |
行政许可 | 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审批局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5年第11号修订第十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的,不得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4月23日修正 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第九条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 (七)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 (八)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 (九)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国务院对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另有简化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公路字〔2003〕439号 关于做好与省政府第二批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宙批项目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冀政办〔2013〕27号 附件3,二、第23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第八条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革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20号)、《关于同意邯郸市及所属县(市、区)设立行政审批局的通知》(冀机编办〔2016〕230号)、《关于印发邯郸市市县行政审批局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20号)文件要求,由行政审批局实施。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的;
2、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
3、不按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冀公网安备 1304270200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