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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时间:2023-07-22 09:47:00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的办理依据、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本标准适用于办理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3、《河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条

实施机构

磁县行政审批局

申请条件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河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条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份数

1.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1

2. 申请人委托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

3.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

4. 经营场所方位(周边环境图)与平面布局图(标注主要设施设备、)等文件

1

5. 外设仓库的情况

1

6. 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承诺书;

1

 

1

 

1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第一环节

受理

李银霞

2 个工作日

 

第二环节

审核

袁玉娜

4个工作日

现场勘验

第三环节

审批

孔德锋

2个工作日

 

第四环节

办结

李银霞

2 个工作日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健康证明

中介服务事项

设定依据

《河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

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健康证

技术性服务

事项名称

技术性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技术性服务提供的要件名称

现场核查评分记录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

5年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对象

符合食品销售开办条件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食品销售主体

办理形式

窗口/网上

办理地点

磁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夏)14:30-17:30(冬)13:30-17:30

咨询电话

0310-2336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