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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客运业户开业、增项以营许可
时间:2023-07-22 09:36:00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县内客运业户开业、增项经营许可的办理依据、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本标准适用于办理县内客运业户开业、增项经营许可事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3月2日)第十条、第十一条

实施机构

磁县行政审批局

申请条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3月2日)第八条、第九条

申请条件

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申请材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3月2日)第十条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份数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1

(二)企业章程文本(旅客)

1

(三)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1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1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1

(六)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1

(七)《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1

(八)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经营者产生的影响

1

(九)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1

(十)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1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第一环节

受理

苏华峰  姚艳兰

1个工作日

 

第二环节

审核

孔令春 于志龙  

5个工作日

现场勘验

第三环节

审批

马清武

3个工作日

 

第四环节

办结

苏华峰  姚艳兰

1个工作日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

技术性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技术性服务事项提供的要件名称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许可决定书                                        有效期4至6年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对象

企业法人

办理形式

窗口/网上

办理地点

磁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搂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夏)14:30-17:30(冬)13:30-17:30

咨询电话

0310-23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