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围 |
本标准规定了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核发的办理依据、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办理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核发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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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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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修正,附件第112项); 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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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磁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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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依据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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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经营协议,投入符合规定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的车辆。原许可机关核实符合要求后,为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投入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照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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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依据 |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十四章 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第三节 《道路运输证》配发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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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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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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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人单位应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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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营者为企业的,还应提供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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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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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cm× 6.2cm车辆45度角的统一式样的防伪彩色照片2张,一张用于证件制作,一张存入车辆管理档案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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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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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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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车辆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证明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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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车辆的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证明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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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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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环节顺序 |
环节名称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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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环节 |
受理、审核、办结 |
苏华峰、姚艳兰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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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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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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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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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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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五章 车辆检测管理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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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河北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报告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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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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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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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服务事项提供的要件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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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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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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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道路运输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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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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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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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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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公民、企、事业单位,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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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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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磁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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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夏)14:30-17:30(冬)13: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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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310-2335636 |
范 围 |
本标准规定了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办理依据、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办理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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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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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修订 附件第112项 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八条 第一款: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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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磁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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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依据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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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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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依据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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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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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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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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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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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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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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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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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环节顺序 |
环节名称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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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环节 |
受理 |
苏华峰、姚艳兰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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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环节 |
审核 |
于志龙 孔令春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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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环节 |
审批 |
马清武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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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环节 |
办结 |
苏华峰、姚艳兰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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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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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五章 车辆检测管理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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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河北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报告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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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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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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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服务事项提供的要件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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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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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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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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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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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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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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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公民、企、事业单位,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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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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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磁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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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夏)14:30-17:30(冬)13: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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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310-2335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