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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时间:2023-07-22 16:50:00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办理依据、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3月2日修订)第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行使内容

在县级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企业

实施机构

磁县行政审批局

申请条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

申请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申请材料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条。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份数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1

2.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文本(如果是个体经营者,不需要提供)

1

3.客运经营可行性报告

 

4.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1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说明

1

6.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

1

7.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1

8. 公安部门出具的关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1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第一环节

受理

孔令春 徐凡淇

1个工作日

公示(5)

第二环节

审核

孔令春 于志龙

3个工作日

实地查验

第三环节

审批

马清武

2个工作日

 

第四环节

办结

孔令春 徐凡淇

1个工作日

公示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中介服务事项

设定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6月20日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目“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明

技术性服务

事项名称

 

技术性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法定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4年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对象

公民企、事业单位,法人组织

办理形式

窗口/网上

办理地点

磁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夏)14:30-17:30(冬)13:30-17:30

咨询电话

0310-233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