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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清真食品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的审批
时间:2023-07-22 15:03:00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清真食品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审批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办理对清真食品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审批许可事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设定依据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00-5-1   第十四条 清真食品的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后印制。

实施机构

磁县行政审批局

申请条件依据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2000-5-1   

申请条件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单位的字号、食品名称、专用包装物、广告用语或图像,不得含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忌讳的内容。

第十六条 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较多地方的城乡集贸市场,应当设有销售清真食品的地段或摊位,并与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禁食食品的摊位隔离设置。有条件的,可专设清真集贸市场。

非专营清真食品网点设置的清真ü瘢Φ庇肭逭娼墒称饭裉ū3忠欢ň嗬搿�

申请材料依据

 《河北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第六条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份数

(一)申请人申请;

(二)主要管理人员中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身份明;

(三)拟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报告及图样。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第一环节

受理

赵俊杰 骈建新

1个工作日

 

第二环节

审核

赵俊杰 骈建新

3个工作日

 

第三环节

审批

李滏明

3个工作日

 

环节

办结

赵俊杰 骈建新

1个工作日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资信证明

中介服务事项

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机构

提供要件名称

 

技术性服务

事项名称

技术性服务事项

设定依据

技术性服务提供

的要件名称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准营证和标示牌

有效期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对象

企业法人

办理形式

窗口/网上

办理地点

磁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夏)14:30-17:30(冬)13:30-17:30

咨询电话

0310-233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