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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辆的强制
时间:2023-07-27 09:14:00

磁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强制服务指南

 
 

一、咨询办理地点:

磁县磁州路160号磁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310-2319920。

二、咨询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公共交通指引:

磁州路160号磁县交通运输局,乘坐6路、7路公交磁县交通运输局站下即可。

四、基本流程

法定情形→请示→决定(强制)→交付决定书、通知书→实施强制措施→决定→没收、销毁→书面告知当事人→结案

五、法律救济

1、交通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的,行政相对人有权向交通管理机关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1)违反程序滥用职权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2)利用职权以权谋私的(3)接受行政相对人礼品、礼金的;(4)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5)不按规定收取费用的;(6)其他违反执法规定行为

2、投诉机关:磁县交通运输局

3、复议机关:磁县人民政府

4、诉讼机关: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