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事项:
涉及建设领域事项。
二、检查依据
现行有效建设建筑行业法律法规。
三、执法检查范围
磁县行政辖区内。
四、咨询方式
电话:0310-2322068。
五、监督投诉渠道
磁县住建局,电话:0310-2322068。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1、检查责任:对本辖区内燃气经营者检查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对燃气企业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实施处罚; 3、移送责任:及时予以公告,发现违法情况需要处罚移送综合执法部门,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对本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2.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责令限期整改; 3.对构成违法未移送综合执法局实施处罚; 4.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后,不对整改情况组织进行核查;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