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受理-办结
磁州路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2312379
邯人社发(2020)6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1、受理责任:接收材料并核实。 (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材料进行审查。3、决定责任: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 。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办理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3、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