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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
时间:2021-05-28 17:37:09

申请签订服务协议的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主要内容包括服务机构简介、与工伤相关主要科室的上年度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情况、服务能力说明、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等;

(二)《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康复、辅助器具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医疗机构等级证书复印件,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医疗机构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事业单位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机构主要科室设置一览表》

对于续签协议的,可只填报《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申请表》。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签署服务协议;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材料及时限;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