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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8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参保机构申请办理单位及人员参保登记
1、2016年1月1日后换发的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暂未换发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事业单位还需提供2015年换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三定方案或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复(通知)及编制增减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银行开户信息证明材料
5、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登记名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参保登记名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信息名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名册》
6、参保登记信息采集数据文件
7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