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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
单位参保登记
二、实施依据
《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 冀人社规【2018】11号
第二章 第十一条
三、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独立纳税人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省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 窗口审核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咨询电话
0310-219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