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单位申请-单位申报-审核审批
单位提供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申请申报。
1《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
1.受理责任:接受材料,核查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告知需补正材料,确定是否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办理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办理的; 3.对符合条件的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 4.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5.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