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业务受理---办结
用人单位提供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工伤过程,住院信息,即时办理
人社部发【2012】11号;条款号:第五十三条
1.受理责任:接受材料,核查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告知需补正材料,确定是否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办理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办理的; 3.对符合条件的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 4.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5.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